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房屋出租的纳税筹划企业将闲置的房屋对外出租,现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投资方式。房屋出租业务主要应纳营业税和房产税。具体规定为:按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营业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房产税。可见,房产税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都是租金收入,有一定的重复性。因此,可以对企业房屋出租业务进行综合筹划,以减轻纳税人的税负。一、合理分解租金收入企业将房屋对外出租收取的租金直接关系到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租金收入高则承担的税负重:企业应尽量降低租金收入,或者将租金收入以其他收入形式表现,这样就能有效地减轻企业税负。 例1: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1999年将位于市区的房屋一幢出租给某商贸公司,租金为每年150万元,租期为5年,租金中包含简单家具、空调的使用费以及电话费、水电费。该企业当年购家具、空调等15万元(不含税价,下同)用于该出租房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另外,当年为出租房支付电话费6万元、水费4万元(不含税价)、电费6万元(不含税价)。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