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轻工、纺织、黑色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建材、机械(含锅炉压力容器、制药装备)、汽车、电力、煤炭、黄金、包装、商业、物流和稀土等行业标准制定。 第三条 行业标准是指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包括工程建设、标准样品的制作)。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制定行业标准,要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原则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制定行业标准要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与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相互协调,有利于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升级、结构优化。 第四条 行业标准的制定包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