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信阳市选派机关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根据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修改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对从机关选派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干部的管理考核工作,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关于选派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意见(信发20107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选派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机关干部(以下简称选派干部)的管理考核工作,主要包括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制度、考核奖惩等。第二章 日常管理第三条 管理考核工作在市选派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选派办)具体实施,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第四条 市选派办负责全市选派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市直选派干部的选派、调整、考核、奖惩工作;督导检查县区、市直选派单位对选派干部的联系指导、支持帮扶、管理教育等落实情况。第五条 各县区选派办负责做好本县区选派干部的管理,协助做好市选派干部的管理。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