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为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明确各级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范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制订姜堰市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现汇编如下。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学校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2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组长、副组长及各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逐层分解逐级负责制,实行责任事故倒查追究制。3积极落实学校安全法制教育进计划、进课表、进课堂、进教材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次。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教会学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