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车辆与能源学院教职工上岗考核及岗位晋级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根据燕山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上岗考核指导意见和学校下达的各类考核目标,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总数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制定车辆与能源学院教职工上岗考核及岗位晋级实施细则。一、基本原则1、院内各岗位均按需设岗,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聘任人数不超过学校核定的编制总数。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总额不超过学校划拨的总额。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贡献挂钩,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按工作质量定酬,强化岗位,淡化身份,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3、对不能上岗的教职工原则上要进行高职低聘或转岗,对超额完成任务并达到上一级岗位上岗条件的可以低职高聘。二、教师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条件 (一)任职资格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团结协作,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做到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院、系下达的各项任务。(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