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辽宁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和规范我校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委办发201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职工使用校内各种经费的差旅费开支。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离开沈阳市区(不含出国出境)进行公务和业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条 校内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工作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