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1.2 目的: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的稳定,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2 辞职管理2.1 员工辞职流程2.1.1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故辞职时,应至少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申请,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至少提前2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填写辞职申请表(HJ/B-HR-017),并按流程交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签署意见。2.1.2 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接到员工的辞职申请,应首先与该员工进行积极沟通,在认为无法或无必要挽留的情况下,签署意见递交至人力资源部。2.1.3 人力资源部接到辞职申请表(HJ/B-HR-017)后,应与申请辞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辞职的真正原因,并签署意见后报(副)总裁审批。2.1.4 各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辞职的,经本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意见后,须报集团(副)总裁批准。2.2 其他规定或特定政策2.2.1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公司与新员工之间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公司可根据新员工的工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