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运输公司公营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在我司从事公营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定员经公司人事部门核准,各单位具体负责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第二章驾驶员招聘第三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第四条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持有相应执业证件。第五条无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记录及信誉质量不良记录,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第六条交纳信誉质量保证金xxxx元。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可扣罚违反规定者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并应及时补足。第七条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内部准驾证。第八条聘用驾驶员实行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无不良记录者,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工作的,一年续签一次;续签的不再实行试用期。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除自行承担依法处罚外,公司另行扣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