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淇滨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加全面、及时的掌握我单位及辖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真实情况,规范和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工作依法高效开展,督促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运管局相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结合所及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第二条 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实施主体。经所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1个行业安全检查组,1个综合督导、暗查暗访组。即:道路货运检查组和淇滨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领导小组综合督导、暗查暗访组。 第三条 安全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责任单位、检查对象、检查频次、检查内容。行业安全检查组和所综合督导、暗查暗访组,按照业务职责分工,主要的检查范围分别是:(一) 道路货运检查组1. 责任单位:货运科2. 责任人:xxx3. 检查对象:道路货运企业4. 检查频次:责任单位一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春运、两会、黄金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