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旅游相关行业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旅游饭店管理法律制度旅游饭店指能够以夜为时间单位向旅客提供配有餐饮及相关服务的住宿设施。按不同习惯它也被称为宾馆、酒店、旅馆、宾舍、度假村、俱乐部、大厦、中心等。为了规范旅游饭店管理,国务院于1987年颁布了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旅游局于2003年公布了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以下简称划分与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旅游饭店预备星级制度1预备星级评定的机构从2000年开始,国家实行饭店预备星级制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工作权限,依据饭店星级评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对符合标准规定的饭店颁发预备星级饭店证书。2预备星级评定的范围开业不足1年的饭店或饭店更新改造后,可以申请预备星级,有效期1年。预备星级饭店在开业1年后,应申请正式星级饭店的评定。二、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星级是指用星的数量表示旅游饭店的等级。星级分为5个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含白金五星级)。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白金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