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烟台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对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单位的管 理 办 法为了满足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的要求,确保顺利完成施工工程的施工任务,针对本工程分包特点和固有的特性,总包根据建筑法、合同法、 劳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十堰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现行的建筑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 总承包对分包队伍管理机构设置的要求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机构设置总承包不做统一要求,但必须配齐与总承包管理相对应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担任分包项目经理、分包技术人员、分包资料员、分包安全员、分包质量监督员的人员为全天专职人员,每月在工地上班时间不得少于25天,并且不得在该工程以外的项目或地方兼职,如有上述情形发生,总承包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正常进行(包括警告、要求撤换、直至清退出场)。二、 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的要求2.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十堰市办理的本工程施工单项注册或十堰市的施工注册执照,在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2.2、分包单位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