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日常办公工作制度为确保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机关各部门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限时办结制第一条 限时办结制是指机关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在法定或承诺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所需办理的各项事务的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全体职工。第三条 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实施限时办结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四条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相关文件、材料或领导指令的次日起计算,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第五条 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告知集团公司相关责任领导。第六条 昭交集团作为一个服务行业,对服务对象的咨询,要实事求是地给予解答,对需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事项,有关工作人员应于3个工作日内了解掌握情况,并报部门负责人审定后,于2个工作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