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建设工程预验收是工程完工后、正式竣工验收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必备制度之一。工程预验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有关部门、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参加,也可以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如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创造条件。一、预验收前1、施工单位应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表B010)。2、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4)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证明文件;(5)具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指: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