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为了维护干部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第一条 我院所有在职干部职工年休假执行本方案。第二条 干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三条 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四条 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干部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干部职工的休假。第五条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