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为落实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对象为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在岗员工。退休留用人员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累计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累计工龄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累计工龄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新进员工工作满一年,工龄为一年,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5、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4、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四、年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