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总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四条 总公司对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五条 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分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自计盈亏。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