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标准:基础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基础部分主要内容序号类别隐患说明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类隐患。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应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3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责任制建立不完善的,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类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根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确定具体内容,要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责任体系。主要内容包括:1、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包括法人、总经理、主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工人等各级人员。 2、各职能部门责任制。包括安全环保部门、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