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股份制形式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 行 规 则 第一条 宗旨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内部活力,探索和完善项目法施工条件下的项目部管理机制,明确公司、分公司与项目部的权利和义务,保证项目部的责、权、利得到落实,激发项目部管理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双赢的目的,为公司下一步的股份制改革创造条件,参照我国公司法、合同法的法律原则并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试行规则。第二条 股份制形式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涵义本规则所称股份制形式项目承包经营,是指为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专门组建的项目部,以风险抵押承包的方式,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单独核算。项目部管理人员以自然人身份共同作为投资者(股东),认购该项目部股份的方式,自愿组合而成的、相对独立的工程承包项目部非法人经济组织。股东以其投入的资金对该工程项目承担有限责任。在该经济组织中,投资者按各自的投资额所占总股本比例对项目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是股东间进行项目投资收益分配和承担投资风险的根据。项目部可以以入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