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高处、危险作业的审批、控制和监督检查等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维修等各项高处、危险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高处作业是指距离地面二米(含二米)以上地点的作业。危险作业是具有造成人员伤亡或影响人体健康、导致疾病和对物造成突发性或慢性损坏等危险因素的作业。2 职责2.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高处、危险作业的审批等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高处、危险作业的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2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负责临时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临时动火、易燃易爆场所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2.3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参加涉及机械、电气、动能等设备、设施以及建筑物的危险作业的控制,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2.4 各有关部门负责制定高处、危险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实施高处、危险作业的控制和监督检查。3 管理内容和方法3.1 高处、危险作业的范围3.1.1 在生产和服务过程、设备设施安装维修过程以及其他过程中,需要临时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