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首都诚信经营示范街、首都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创建首都诚信经营示范街、首都诚信经营示范店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具体实践,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的基础工作,是推动首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打造诚信北京的有效途径,是整体提升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水平的有力手段。为规范评选表彰首都诚信经营示范街、首都诚信经营示范店的工作,提高评选表彰工作质量,促进创建活动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首都诚信经营示范街、首都诚信经营示范店是首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协调小组授予积极开展创建诚信经营示范街、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经营状况良好、诚信建设突出、群众放心满意,能够在首都地区发挥示范作用的街区、企业的荣誉称号。第三条 评选表彰活动由首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协调小组统一领导。首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