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安丘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安办发2014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考核范围市直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270家事业单位(名单见附件1),已列入市直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38家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属于本方案考核范围。二、考核内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构成,包括监督管理、综合评价、主体业务开展、经济社会效益、管理运行状况五个方面的内容,实行百分制。(一)共性指标(30分)1、事业单位监督管理(10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履行、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开、信息公开等情况。2、综合评价(20分):主要包括社会公众、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个方面对被考核单位职责履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满意度评价情况。(二)个性指标(70分)1、主体业务开展(40分):主要考核事业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研创新、成果奖励等。2、经济社会效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