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7年度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红线,进一步提高我区耕地保护管理水平,确保全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一)依法依规。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精神,依法依规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二)客观公正。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按照程序规范、目标明确、主体清晰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奖惩分明。本着鼓励先进、带动后进的原则,对在耕地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耕地保护工作不力的单位,取消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评奖资格。二、考核内容(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耕地保有量。截至2017年末,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49万亩,其中,银川市不低于171.0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