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东营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东委201231号)要求,为确保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上采取报送工作总结、查阅材料、日常了解等方式进行,不再到被考核单位开展实地考核。一、考核范围及考核时间(一)考核范围考核范围为未列入市委、市政府2017年度综合考核的事业单位,共425个(见附件1)。其中,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6个,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419个。2017年6月30日后新设立的5个事业单位(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服务中心、市人防战备设施管理中心、山东省东营市渤海公证处、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服务中心)和已列入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范围的事业单位不参加本年度绩效考核。(二)考核时间1、共性指标由市事考办于2017年12月31日前根据日常监督管理台账完成对所有被考核单位共性指标的考核。2、个性指标(1)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市事考办于2017年12月31日前对照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