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大丰市小海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我院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热情,注重提升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制,改变过去单一的以经济收入分配制度,转变为以工作业绩、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贡献大小、医德医风和协作精神等分配模式,根据关于印发大丰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2012】1号)、关于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大人社【201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法。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所指绩效考核,指考核组织通过对考核对象或科组的绩效进行考察、核实,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作为本院所有干部职工的评价、奖惩、聘用的依据。绩效工资的构成为60%基础性绩效工资和40%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第三条 绩效考核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公开公正的原则;(二)注重实绩的原则;(三)群众公认的原则;(四)分类考核的原则;(五)时效性的原则。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