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湖南特格尔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各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00分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因特殊性原因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董事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按特格尔立即解聘员工27条处分。 第六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退)或旷工处理。 第七条 迟到、早退(一)上下班时间开始(结束)后2分钟至15分钟内迟到(退)班者,按迟到、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超过1小时视旷工一天处理;(二)连续迟到、早退三次或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者除按迟到、早退处理外另扣月薪第八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