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管理细则要点(共3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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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5-11-17 考前准备一、组织落实1.考试以市(行署、总局)或县(市、区、分局)为考区,考区设考区考试领导小组,由当地教育局局长任组长,教育局主管局长和招考办主任任副组长。考区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出现的问题。考评办在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2.考试领导小组在考前要组织召开考务工作会议。部署考务工作要求;制定严防通讯工具作弊措施和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熟悉工作程序及要求。二、考点设置1.每个考区设若干考点。2.考点要设在县(市、区、分局)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且是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县(市、区、分局)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增设考点的,须报省考评办批准。3.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由考区考试领导小组聘任。主考、副主考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认真履行主考、副主考职责。4.考点设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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