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在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所、接触网开关控制站,除特别指出者外,以下皆同)的运行和检修工作中,为确保人身、行车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和试验。第二条 牵引变电所带电设备的一切作业,均必须按本规则的规定严格执行。第三条 各部门要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熟悉本规则,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切实贯彻执行本规则的各项内容。各铁路局应根据本规则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总公司核备。第四条 对现有不符合本规则规定标准的设备,应有计划的逐步改造或更换。第二章 一 般 规 定第五条 牵引变电所的电气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第六条 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实行安全等级制度,经过考试评定安全等级,取得安全合格证之后(安全合格证格式和安全等级的规定,分别见附件1、2),方准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每年定期按下表要求进行年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