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区扶贫解困工作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区扶贫解困工作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区第三轮扶贫解困工作实 施 细 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第三轮扶贫解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如期实现第三轮扶贫解困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轮扶贫解困的范围: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及每一位有条件的公民,都要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都有扶贫解困、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的光荣义务和责任;每个贫困户通过社会及所在单位或帮扶人的扶持,有自强自立,勤劳脱贫的愿望和要求是正当合理的。第三条第三轮扶贫解困工作时限:自1月至12月末,全程三年,共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自1月至2月末为调查摸底、宣传教育阶段;第二阶段,自3月至9月为实施阶段;第三阶段,自10月1日至10月15日为自检自查阶段;第四阶段,自10月16日至31日为全区联合检查验收阶段;第五阶段,自11月1日至年末为全面总结,迎接全市联合检查验收阶段。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