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阆中市金城乡中心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积极参与管理,主动承负部门工作任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制订如下:一、 分管安全、后勤副校长,在学校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基础上按1.01.5倍提留,如学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则按平均水平的1.0计发。现设定其提留值为1.5,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出现一例,则取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0.1,直至扣到1.0的标准为止。1、 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队伍中有越级上访的;2、 学校出现体罚学生、猥亵女生、违规补课、乱发乱摊派学习资料或教辅读物等有辱师德行为的;3、 学校财产(包括伙食团财物)被盗或非正常损坏,遗失的;4、 因工作疏忽,造成教学用具、办公用品或生活物质出现短缺,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的;5、 师生中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6、 学校经费管理不规范,使用不民主,违规操作,决策错误,造成资金流失或浪费的。二、 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在学校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