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职工福利的财税处理 职工福利是指企业在工资、社会保险之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采取的补贴措施和建立的各种服务设施,对职工提供直接的和间接的物质帮助,包括集体福利与个人福利。集体福利主要是指全部职工可以享受的公共福利设施;个人福利是指在个人具备国家及所在企业规定的条件时可以享受的福利。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是否视同销售,是否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以及应当如何会计处理?本文结合有关财税政策分析如下: 一、外购货物用于集体或个人福利的增值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的规定,以下行为视同销售(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因此,对外购货物不论是用于个人福利(个人消费)还是用于集体福利,在增值税上,均不视同销售处理。 对外购货物用于集体或个人福利的进项抵扣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的规定,对以下情形的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