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考核有所依循,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规划提供合理依据,特制定本办法。2. 范围:公司所有员工。3. 定义: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月考核、年中考核、年终考核等四种。(1)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准备试用期间心得报告。(2) 月考核: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对当月工作绩效与奖金和薪资挂勾,特殊功过者报请奖惩特殊奖惩。人事对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考勤表内,并提供考核表记分依据。(3) 年中考核:员工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以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4) 年终考核: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年终总考核一次。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考勤记录、填具考核表送复审。年终考核是年终奖金给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