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维保驻点管理的规定1.0目的由于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维保驻点的不断增多,为了规范驻点管理特制定本规定。2.0成立2.1需要新增驻点应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一),经各部门领导核实后报总经理批准成立。2.2如有驻点需要更换住址的,由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二)写明理由,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更换住址。3.0日常管理3.1所有驻点由工程部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所指定负责人必须报管理部备案登记,其工作任务如下:(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2)安排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3)出差人员的住宿安排及登记,以备管理部审查用;(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违反驻点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驻点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3.2驻点安全秩序 3.2.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品进入驻点,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3.2.2严禁乱搭接、拆改电线电路及在驻点生火,用大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