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特殊仪器设备安全使用指导试行北医(共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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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大学医学部特殊仪器设备安全使用指导(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学部实验室特殊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医学部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参照医学部部分实验室及其他高校特殊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的经验,结合医学部实际,制定本使用指导。第二条 医学部内实验室应参照本使用指导,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各实验室的设备安全使用指导。本指导中的特殊仪器设备,是指高温类、高压类、高速运转类、低温类等仪器设备。第三条 各实验室的特殊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第二章 用电安全第一条 使用动力电时,应先检查电源开关、电机和设备各部分是否接触良好,如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接通电源。第二条 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先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其性能,按规程操作。若电器设备的部件发生异常(如有过热现象或糊焦味等)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第三条 所有电热器设备附近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质。第四条 用电线路及电器设备绝缘必须良好,实验室内不应有裸露的电线头。灯头、插座、开关等的带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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