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机关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东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局机关、各直属单位所有物资的采购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是指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用财政性及自有资金,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第三条 物资采购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循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第二章 物资采购的组织第四条 局机关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监察科和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各直属单位要相应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第五条 物资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采购计划的审定,组织实施采购事项。第三章 物资采购程序第六条 物资使用部门应在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