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市科创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发表时间:2018-02-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第六条规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优化创业创新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科创实验室是基于企业和高校联合建设的,针对在宁的高校学生以及在宁就业的2年之内高校毕业生,满足其创新创业需求的开放性创新平台和新型服务平台。旨在对创新技术成果进行孵化,通过平台可以将成果落地,进行创业实验,为众创平台进行创业企业资源储备。第三条 市科委负责对科创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级科创实验室的评估、认定、统计和指导工作。各区、园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科创实验室的具体业务指导与服务工作。第二章 科创实验室的认定第四条 市科委负责组织科创实验室的认定工作,并将其中符合条件、运行良好的载体纳入我市创新创业载体序列管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