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营销人员考核指标界定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理财营销人员绩效考核管理,明确绩效考核内容,根据公司理财人员、客户经理相关制度,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中所界定的理财营销人员考核指标仅针对公司投资顾问、理财经理、客户经理,不包含公司证券经纪人。本标准中所指的考核指标是,通过可量化数据对理财营销人员目标完成结果进行全面审核、评价的单位或方法。 第三条 本标准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薪酬考核管理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及其他实施积分制考核的相关制度配套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证券营业部。 第四条 基础考核指标是理财营销人员当期业绩中,可直接统计的量化指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增有效户 新增有效户是指,新开立资金账号的自然人和机构客户(包含小休激活客户和二次开发客户),自开户之日起4个自然月内(含开户当月)当月客户资金账户内日均资产(不含在途资金)大于等于10000元人民币。有效户成立的当月视为有效户计算月度,其后不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