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与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既具有较高理论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实践指导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教高200805号)、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有关指标解释、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人才强校“千帆计划”的意见(苏海院2014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第二条 双师素质教师培养措施1、鼓励教师参加由政府或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职业技能证书,支持教师参加与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或者评审;2、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指定的双师素质培训基地进行专业技能培训;3、利用校企合作资源,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教师培训基地,有计划选送教师到企业一线实践锻炼;4、鼓励教师参与企事业单位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