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文明施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全面提高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推动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现场专指我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施工现场。第三条 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以下简称达标考核)是指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施工现场生产活动的考核、评价。第四条 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与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联动管理,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账户缴纳安全文明施工费;开工时,向施工企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85%。经达标考核合格,向施工企业拨付剩余的15%费用;达标考核不合格的,将此款返回给建设单位。第二章 考核部门第五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的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的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