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 工 考 核 制 度第一条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第二条 绩效考核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第四条 对员工的考核,采取月度工作表现考核的方法。具体见表 。 月度业绩考核有6个D者,公司将辞退该员工。第五条 生产员工的年度综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为基础,由直接上级给出综合 判断。综合判断的结果将与该员工的年底奖金挂钩。第六条 年度考核在薪资待遇方面有如下体现:1.年度综合评判为A者,在下一年将得到5%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 增长;2.年度综合评判为B者,在下一年将得到3%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 增长;3.年度综合评判为C者,其薪资待遇保持不变;4.年度综合评判为D者,行政及人事部将视情况给予其警告或降 级处理;第七条 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的月底。第八条 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应由直接上级安排对下属的绩效考核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