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四川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各地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的立法较为混乱,理论界对地方著名商标制度的质疑也颇多,只有正确界定地方著名商标认定的法律性质,才能正本清源,实现地方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立法的完善。下文是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欢迎阅读!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省 著名商标(以下简称著名商标)认定审查工作,提高认定工作质量,根据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实行自愿申请原则。 第三条 著名商标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认定原则。 第四条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注册商标,应被相关公众所知悉,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其指向的商品或服务的各项经济指标,应当在行业同类同档商品中处于领先地位。 第五条 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目的是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使用企业自主商标,丰富商标内涵,提高商标知名度,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竞争力的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