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所购置的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组织管理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领退、维修、清理等综合管理工作。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统一确定公司固定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转移、报废、清理等全过程进行核算,统一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折旧年限及折旧率。第三章 固定资产分类第四条 固定资产按实物形态可划分为:(一)房屋及建筑物: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其他建筑物。(二)交通工具:各种车辆。(三)电子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空调、组合音响、电视、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四)其他设备:电梯、保险柜(箱)等不属于上述类别,但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财产。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