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及模块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以后需要进行学分认定及模块考核工作。为了做好这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请各区县和学校参照执行。一、学分要求普通高中学生须修满三年并且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的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116学分、学习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至少获得22学分、学习学校自主开设的选修模块至少获得6学分。必修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技术8学分(其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艺术6学分(或音乐、美术各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学生修满144学分之后,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潜力选修更多的模块,并获得更多的学分。 二、学分认定(一)学分认定的主体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应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或小组),由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