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乡市第一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教职工国内差旅费使用,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参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446号)、新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新财行201416号)及新乡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库20123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外出办事、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差旅费是指学校教职工临时到新乡市市区以外的国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补助费和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第四条 外派出差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出差前必须按规定报经学校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新乡市第一中学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