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常机电院2009146号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学院的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开展教学、科研、生产、社会服务的物质保障。为了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根据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的原则,我院的固定资产实行院、系(部、处、高教室、团委,下同)、室(科、教研室、实验室、机房、办公室,下同)三级管理。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各系配备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全院每一位师生员工都必须用好管好自己所用、所管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力求稳定,确需调动工作时要认真办好移交手续,对一贯认真负责,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固定资产、管理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应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负责任使国家财产蒙受到损失的人员,应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赔偿损失,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第三条:要经常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公物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