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目标责任监督、问责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 化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强化各类人员履行职责,特制定本目标责任制度、监督制、问责制度。一、目标责任制度(一)校长职责1.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化建设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上级指示;2.全面主持学校工作,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3.领导和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包括劳动教育)4.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工作;5.领导总务工作,关心师生生活,保护师生健康;6.培养和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与能力;7.管理人事工作。(二)党支部书记职责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完成上级党组织和上级领导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执行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密切联系群,关心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4.做好党支部的常规工作。(三)教导主任职责1.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