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把好律师执业准入关,为律师行业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实习满一年后可以根据本实施细则申请参加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实施的实习面试考核进行考核评定。第三条 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全面考核的原则。第四条 广西律师协会设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实习考核,并设立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复核委员会,负责受理实习人员对考核结果的申请复核工作。第二章 考核程序与考核内容 第五条 对实习人员的考核,依照书面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