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科信专审报字2017第 073 号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审计了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的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7年5月24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科信审报字2017第607号。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管理层编制了其 2016 年度工作报告。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在 2016 年度工作报告中载明了如下信息(以下简称专项信息):1.在“三、 (一)接受捐赠情况表
2、、大额捐赠收入情况”中,载明了当年捐赠收入 60,000.00 元,及当年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 5%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以及捐赠用途; 2.在“三、 (三)公益支出情况”中,载明了当年公益事业支出341,324.00 元占上年末基金余额 3,135,297.66 元的比例为 10.89%、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 8,245.00 元占总支出 349,569.00 元的比例为2.36%;3.在“三、 (四)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中载明了当年基金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4.在“三、 (五)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开展的重大公益项目的名称、收入、支出明细;
3、5.在“三、 (六)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开展2的重大公益项目的名称、大额支付对象、支付金额、占公益总支出的比例以及用途;6.在“三、 (九)基金会的关联方与关联方交易”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的所有重要关联方、基金会与关联方的关系,本年未与关联方之间发生交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地编制上述专项信息是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专项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提出审核结论。在对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针对上述专项信息,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实施了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重新计算以及与我们审计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时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上述专项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仅供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向民政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3中国 宁波市 2017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