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临 沂市沂水县“5.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报告2015 年 5 月 2 日 20 时 59 分许,临沂市沂水县境内省道 335 线 100 公里+600 米处(沂水县许 家湖镇后坡村东路段) ,发生一起 4 车相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8 人死亡、4台机动车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 105 万元。事故发生后,省长郭树清、副省长于晓明、省政府秘书长蒿峰、临沂市委书记林峰海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搞好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省政府办公厅、交通厅、公安厅、安监局和临沂市政府等领导同志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指挥现场处置、安排善后
2、处理等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6 号)和临沂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试 行) (临政 办发 201159 号) 等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临沂市沂水县“5.2”较大交通事故责任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和沂水县政府等派员参加,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责任调查。事故责任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 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 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 2 -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
3、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肇事车辆及驾驶人情况1、鲁 Q-P858W 号“北京牌”小型普通客车,注册登记日期:2013 年 12 月 26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车辆登记所有人:李寿青,未查询到违法信息。投保公司: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强险保单号:24130500105140023752,商业险保单号: 24130500108140009165,第三者保额:30 万,无乘员险。经山东交院道路交通事故司
4、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车为液压制动系统,制动装置齐全,因本次事故导致车辆损坏无法检验制动装置技术状况;该车事故时的行驶速度不低于 92km/h。2、鄂 FE5028/鲁 CF938 挂号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基本情况:(1)主车情况:鄂 FE5028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高庆波,车辆实际所有人:高庆波,车辆品牌型号:福田牌 BJ4253SNFKB-1,使用性质:货运。(2)挂车情况:鲁 CF938 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刘冰川(系高庆波之外甥女),车辆实际所有人:高庆波,使用性质:货运。- 3 -(3)车辆实际荷载情况:车辆实际装载焦炭 43680kg,未超出挂车核定载
5、质量 50000kg 的范围;主车最大允许牵引质量38205kg,实际挂车总质量达到 56530kg,超出允许牵引质量17448kg,超出允许牵引质量约 45.67%,存在违法超载行为。(4)车辆无挂靠单位,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但已损坏。(5)经司法鉴定,鄂 FE5028/鲁 CF938 挂福田牌重型普通半挂车为气压制动系统,制动装置齐全,制动装置技术状况不良;该车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 41km/h。3、鲁 CG2397/鲁 C5F75 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牵引车基本情况:(1)主车情况:鲁 CG2397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实际所有人:郭荣,使用性质:货
6、运。(2)挂车情况:鲁 C5F75 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实际所有人:郭荣,使用性质:货运。(3)车辆实际荷载情况:车辆实际装载焦炭 40080kg,超出挂车核定载质量 34000kg 的范围,超出核定载质量 6080kg,超出核定质量约 17.88%;主车最大允许牵引质量 40000kg,实际挂车总质量达到 46080kg 超出允许牵引质量 6080kg,超出允许牵引质量 15.20%,存在违法超载行为。(4)车辆挂靠淄博润邦物流有限公司。(5)经司法鉴定,鲁 CG2397/鲁 C5F75 挂解放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为气压制动系统,制动装置齐全,制动
7、装置技术- 4 -状况不良;该车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 48km/h。4、鲁 PA4879/鲁 PF499 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牵引车基本信息:(1)主车情况:鲁 PA4879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山东冠县北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实际所有人:山东冠县北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性质:货运。(2)挂车情况:鲁 PF499 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山东冠县北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实际所有人:山东冠县北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性质:货运。(3)车辆实际荷载情况:车辆实际装载铁粉 39940kg,超出挂车核定载质量 34000kg 的范围,超出 5940kg,超出约17.
8、47%;主 车最大允许牵引质量 38300kg,实际挂车总质量45940kg,超出牵引质量 7640kg,超出约 19.95%,存在违法超载行为。(4)经司法鉴定,鲁 PA4879/鲁 PF499 挂陕汽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为气压制动系统,制动装置齐全,实际载货状态下制动性能不合格;该车事故时的行驶速度为 33km/h。(二)驾驶人情况1、李寿青,男,驾驶证号:372827197801223118,系鲁Q-P858W 号北京牌小型客车驾驶人。住址:山东省沂水县诸葛镇西坡庄村 5-1 号,准驾车型:C1,初次领证日期 2013 年10 月 29 日,驾驶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
9、,驾驶证状态正常。临沂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对驾驶人李寿青血液进行了检验,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 197.3 毫克。- 5 -2、高庆波,男,驾驶证号:370302196707278031,系鄂 F-E5028 号( 鲁 C-F938 挂)重型半挂牵引 车驾驶人,住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矾场村矾场街 88 号,准驾车型:A2,初次领证日期 1989 年 8 月 18 日,驾驶证有效期至 2021 年8 月 18 日,共查询到违法信息 54 条均已处理。3、郭荣,男,驾驶证号:370304196412086553,系鲁 C-G2397 号(鲁 C-5F75 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住
10、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域城镇萌柳村 44 号,准驾车型:A1A2,初次领证日期 1983 年 8 月 12 日,驾驶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8 月12 日,驾驶证状态有违法未处理,共查询到违法信息 9 条,7 条已处理,2 条未处理。4、陈献伟,男,驾驶证号:130425198207177511,系鲁 P-A4879 号(鲁 P-F499 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住址: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金滩镇金东村 3 组 07 号,准驾车型:A2,初次领证日期 2001 年 12 月 28 日,驾驶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12月 28 日,驾驶证状态有违法未处理,共查询到违法信息 91条,66 条已处
11、理,25 条未处理。(三)事故单位情况淄博润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鲁 CG2397/鲁 C5F75 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牵引车挂靠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9 月 24 日,注册资金 60 万元。工商注册号:37030420001011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9 月 18 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鲁交运管许可淄字 370304001251 号),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公司登记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蕉庄村。物- 6 -流公司共有车辆 41 台,均为挂靠车辆。山东冠县北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鲁 PA4879/鲁 PF49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牵引车所属公司,成立于 2011
12、年 8 月29 日,注册资本 50 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1525200009919-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2012 年 3 月8 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鲁交运管许可聊字371525300899 号),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公司登记地址:山东省冠县烟庄乡街道办事处。物流公司有货运车辆 80 多辆,公司自己有 40 辆左右的半挂货车,其余都是挂靠的车辆。(四)事故路段情况该事故现场位于省道 335K100+600 处(沂水县许家湖镇后坡村路段),管理单位为沂水县公路管理局,该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 16.5 米,路面宽度 15 米,沥青路面,双向两车道,行车道宽 3.952
13、米 ,两侧硬路肩宽各 3.55 米,土路肩宽各0.75 米,土路肩外边缘栽植行道树(杂交杨),胸径约 30 厘米。道路中心施划单虚黄线,行车道两侧边缘施划白色实线,该段为直线段,视距良好,事故发生段路基高度为 1.6-2.3 米,道路由东向西方向为下坡,纵坡为 3.4%,坡长 530 米,路拱坡度为 2%。该 路段已在上行方向(由东向西)K100+200 处设置下坡标志,在下行方向(由西向东)K100+700 处设置上坡警示标志,在上行方向(由东向西)K100+710 处设 置桥名牌和桥梁限载标志,在下行方向(由西向东)K100+800 处设置桥名牌和桥梁限载标志。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善后
14、处理情况- 7 -(一)事故发生经过2015 年 5 月 2 日 20 时 59 分许,沂水县诸葛镇西坡庄村李寿青(醉酒后)驾驶鲁 Q-P858W 号北京牌小型客车(核载7 人,实载 8 人)由东向西行驶至省道 335 线沂水县许家湖镇后坡村东路段,在超越鲁 P-A4879 号(鲁 P-F499 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时,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鄂 F-E5028 号(鲁 C-F938 挂)重型半挂 牵引车发生刮擦后,与由西向东行驶的鲁 C-G2397 号( 鲁 C-5F75 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小客车滑移至道路北侧,又与鲁 P-A4879 号(鲁 P-F499 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刮
15、撞,造成 2 人当场死亡、6 人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 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二)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2015 年 5 月 2 日 21 时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水大队接沂水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出警到达现场,经交警部门和消防部门的联合救援,将小客车内 8 人救出,经急救部门确认现场 2 人死亡、6 人受伤。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指派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安监、民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分工成立现场救援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交通管制组、善后处理组,迅速开展工作,疏导交通开辟急救专用通道、做好死者家属和伤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安排沂水县人民医
16、院迅速组织急救医疗人员全力救治伤员,6 名受伤人员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后死亡。目前,八位死者已经火化,各种检验、鉴定均向各方当事人及亲属进行了告知并送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各方- 8 -当事人均未提出异议,家属情绪比较稳定。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鲁 Q-P858W 号北京牌小型客车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超速并违法超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超员导致事故伤亡扩大。(二)间接原因1、高庆波驾车违反装载规定、车辆制动装置技术状况不良,存在违法行为;郭荣驾车违反装载规定、车辆制动装置技术状况不良,存在违法行为;陈献伟驾车违反装载规定,实际载货状态下制动性能不合格,也存在违法行为。2、淄
17、博润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成效不明显,对车辆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工作存在死角、盲区,鲁 CG2397(鲁 C5F75 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违法超载行驶,车辆制动装置技术状况不良,存在安全隐患。3、山东冠县北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成效不明显,车辆行驶记录仪损坏未进行及时维修,对车辆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入、不细致,鲁 PA4879(鲁PF499 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违法超载行驶,实际载货状态下制动性能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4、临沂市公安局交
18、警支队沂水大队落实公安部交通管- 9 -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查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589 号)不到位,对酒驾、超速、超 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三)事故性质经过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较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处理建议(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李寿青,鲁 Q-P858W 号北京牌小型客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二)建议给予政纪处分的人员1、孟凡昌,中共党员,沂水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组织开展酒驾、超速、超载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丁峰,中共党员,沂水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临时代管交
19、通管理工作(刘长伟分管此项工作,事故期间在外培训,临时由丁峰代管),开展酒驾查处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三)行政处罚和有关问责建议1、建议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中涉及的淄博润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建议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高庆波在从事个体营运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作- 10 -出行政处罚。3、建议聊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中涉及的山东冠县北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4、建议沂水县交警大队向市公安局交
20、警支队作出书面检查。五、整改措施(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沂水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举一反三,针对“5.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 、一岗双 责、齐抓共管” 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安全” 的要求,建立完善以网格化、实名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全面落实各行业、各部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要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检查、严执法、严整改、严处罚、严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二)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临沂市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刻汲取“5.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扎实开展道路交通“ 平安行、你我他” 和“对生命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等专项行动,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最大限度合理配置警力,以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七类车 ”为重点,突出农村地区事故防控,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 、酒后驾驶等容易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