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延长工期申请报告我司承建的雅安市二、三水厂输水管网灾后恢复重建工程A段输水管线及附属工程,合同注明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6月30日,竣工日期2013年10月10日,合同日历工期100天。现因多种重要因素造成未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原因如下: 一、本工程前期监督与施工许可(报建与监督)的相关手续未能及时完善,通过自身努力和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我司收到通知于2013年9月15日正式开工,合同工期100天,竣工日期应为2013年12月25日,此工期内开挖沟槽正逢多雨季节及后期进入冬季,影响施工进展。由此影响工期累计 15 天。 二、接业主通知,为配合青衣江南崖顺河堡坎的浇筑,要求我公司对本次承包范围以外的B段输水管线南崖部分管道先行敷设施工,管道工程量约163米,增加的远程独立工程。因此需增加工期计25天。 三、按设计要求,增设一条输水钢管,横穿318国道进入第三水厂,管道工程量约113米,同时水厂厂区内地面环境状况需改造,增加的工程量,因此需增加工期计 35天。 四、接业主通知,按设计要求,更换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