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法定解除权中国建设工程律师网政策法规研究室 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的行为。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一般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以上是一般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当然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但是,鉴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就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定解除,另行作出了专门规定,应当引起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方和承包方的高度重视。 一、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